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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第三小学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

2010年04月08日 10:39:14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29

 

1、实验室是学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并保持室内的安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标本及材料。

2、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师报告。

3、实验时要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和教师要求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实验步骤和现象,避免操作时出现安全问题。

4、实验药品要按照教学实验用量投放,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腐蚀品要严格控制实验用量。

5、实验完毕后,认真清点、整理仪器、设备,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框存放,注意安全,仪器库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7、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及时审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避免操作时出现安全问题。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清点仪器、设备。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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