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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第三小学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04月08日 10:38:10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62

1、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教师必须按时进教室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学生在老师迟到或早退的这段时间内,出现安全事故及违纪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3、每节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的学生数,对无故缺席的学生,要及时通报班主任。如因疏忽,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和上课教师负责。

4、上课时间内,不准将学生置于教室之外。如因学生不在教室而出现安全问题及纪律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5、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试验克、计算机课、社会实践课等)教师要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如因管理不当,出现安全问题及纪律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6、体育课,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实施教学,要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要尽量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安排实施教学,要做好准备活动,活动中要尽量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当而造成安全问题和纪律事件,由上课教师负责。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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