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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第三小学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2010年04月08日 10:25:53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51

 

1、学校要设有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值班值宿情况,如发现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

2、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责任明确,把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认真检查每天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3、学校要定期公布安全检查情况,并征求教职工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学校对检查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对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不安全隐患的,要追究其责任。

5、教职工要明确安全责任,严格坚守安全责任岗位,接受领导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调整。

    6、每名在校学生,在学习活动期间要遵守学校安全制度,并互相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同伴,并上报到老师和学校。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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