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台安县第三小学值班值宿制度

台安县第三小学值班值宿制度

2010年04月08日 10:49:26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99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时发生的一切事情。

3、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

4、遇特殊情况需换班,要经校长同意,无故不到岗者,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5、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6、值班值宿人员,每天都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7、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学校内。

8、本校师生及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学校时,要由学校领导批准。

9、值班值宿期间,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内闲谈和留宿。

编辑:李菲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鞍山市台安第三小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