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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

2015年09月18日 14:44:45 访问量:263

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

制止“三乱”责任状

              

 ——台安县第三小学

一、 责任目标

 

1、全体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年终考核100%合格。

2、严禁任何教师违反规定向学生及家长搞捐款捐物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政府要求,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布置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教育计划。

4、加强师德建设。严格执行上级法规法纪和《鞍山市教师公约》,坚决杜绝“三乱”。

5、加强学生道德、法纪、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养成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

6、按照上级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规范组织参加各级各类考试。

 

二、 考评和奖惩办法

  

依据上述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考核评估结果及社会各方面意见,按量化考核得分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并按照《教师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考核细则给予奖惩。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59

编辑: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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