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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第三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2010年04月08日 10:23:53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00

 

1、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

2、要通过有效的方式方法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年级、每个班级、每个家庭、每个学生。

3、要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报告。

4、校长每周五要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汇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教育工作。

5、班主任教师每天要向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向校长报告。

6、学校要和家庭建立安全联系卡,每周通报学生的安全情况。

7、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隐瞒不报、或谎报、漏报。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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