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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第三小学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

2010年04月08日 15:53:40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62

为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与各位教师签定本责任状:

1全体教师都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作为搞好教育教学的首要任务,确保安全第一。

2、各科教师要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执教,不能以任何理由伤害学生的身心、侵犯学生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不尽心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其负全部责任。

3各位认课教师要按时上课、下课不拖堂、谁上课谁负责、在上课期间认课教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4、任何教师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学生,该教师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

5、各科教师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上下楼梯靠右行。下课不追逐打闹,遵守交通规则,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随意向学生推荐食品、玩具和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各科教师与家长沟通或家访时不能出言不逊,不能恶语伤人,不能侮辱学生人格,不能凭空捏造事实,诬告学生,要事实求是的反映学生情况,不因此酿成不安全的因素。

7、班主任要按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利用好每年的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安全宣传周(每年9月的最后一周)使学生学会自我防范、自我保护,培养学生必要的防意外事故的能力。

8、各科教师不得在上学期间让学生回家拿作业、叫家长等离开学校。因此造成的伤害由该教师负责。

9、禁止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发现隐患,发现意外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不得隐瞒事故。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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