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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010年04月08日 10:20:47 来源:辽宁台安第三小学 访问量:667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共35种。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等。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等。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局。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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